中國內地個人所得稅改革 (2019 年1 月)
2019-02-0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 年8 月31 日通過,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新個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相關通知對個人納稅人產生重大影響。
詳情請參考此文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18 年8 月31 日通過,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新個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相關通知對個人納稅人產生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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