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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關於個人報稅的常見問題


10大關於個人報稅的常見問題
2019-06-10

每年5月,大部分香港人都收到了「綠色信封」,每一次打開這個「綠色信封」,相信大家都會眉頭緊湊,心裏不斷想着今年又要繳多少稅呢?不過,若然你是第一次收到稅表,或對於繳交課稅有如何疑問,不如先看看以下內容,可能可以幫到你解決心頭難題!

1. 我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報稅?如果我是兼職或自雇人士,需要提交報稅表嗎?

如果你是兼職員工,而你在有關課稅年度的受雇收入超過你可享有的免稅額和稅項扣除,你便需要提交報稅表和課繳薪俸稅。

如果你是經營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的自雇人士,而你的獨資業務或合夥業務賺取應評稅利潤,你便需要提交報稅表和課繳利得稅。

一般而言,如果你經營獨資業務,你需要提交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及獨資業務的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若你經營合夥業務,你則需要將利得稅報稅表-法團以外的人士(BIR52)連同合夥業務的財務報表和利得稅計算表一併提交。

如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與我們的稅務團隊聯繫。

2. 我會在什麼時候收到報稅表?

稅務局會在每年五月的第1個工作天向納稅人發出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

3. 如果我沒收到報稅表,是不是等於不用申報或課稅?

不是,若你自香港獲得受雇收入、租金收入或業務利潤,你也可能須在香港課稅。如果你須課稅而又沒有收到報稅表,你應在有關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結束後四個月內(即在7月 3 1 日或之前)以書面通知稅務局。

4. 遞交個別人士報稅表的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納稅人須于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發出日期起的 1個月內填妥及交回稅務局。稅務局已於 2019年 5月 2日發出2018/19年度的個別人士報稅表, 納稅人須于2019年 6月 3日或以前填妥及交回報稅表予稅務局。至於獨資業務的東主,交回報稅表期限是 2019年 8月 2日。另外,如納稅人以電子方式報稅,可自動享有一個月交表寬限期。

5. 如果我是已婚人士,我應該選擇合併評稅嗎?

如果你是已婚人士,而你的配偶沒有應課薪俸稅入息,你可獲已婚人士免稅額。因此,你們無須選擇合併評稅。

若你和你的配偶都有應課薪俸稅入息,而合併評稅能減省你們整體的應付稅款,你和你的配偶可以選擇合併評稅。一般而言,如夫婦其中一方的入息少於他/她應得的免稅額,採用合併評稅對這對夫婦應該有利。

6. 如果我想申請扣減個人進修開支,是否需要在提交報稅表時附上證明檔給稅務局查核?

不,你無需在提交報稅表時附上任何證明文件來支持你的扣除開支。不過,你仍須保留這些證明文件 6 年(由有關課稅年度完結起計),以便日後在有需要時提交稅務局查驗。

7. 在2018/19課稅年度,我可以獲得任何退稅嗎?

立法局已通過財政司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現寬減2018/19課稅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最後評稅稅款,每宗個案以港幣20,000元為上限。在頒佈有關法例後,稅務局會在評稅通知書中寬減2018 /19年度的最後評稅稅款。

8. 如果我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仍然在職,我可以申索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稅額嗎?

如你/你配偶(非與你分開居住)在本年度內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可就每名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獲享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要符合申請免稅額資格,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于本年度必須:

  • 通常在香港居住;
  • 年齡已滿55歲,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畫申索津貼;及
  • 至少連續6 個月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費用;或你/你配偶每年付出不少於港幣12,000元的金錢用以供養該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如果你及你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上述的條件,無論你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在工作中,你仍然可以申索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免稅額。

9. 有什麼方法可以提高稅務效率嗎?

有的,我司會根據客戶的情況提供量身定制的稅務籌畫服務。如果你需要我們的協助,請隨時聯繫我們的稅務團隊。

10. 如果我除了工資收入外,還賺取了商業利潤及/或租金收入,我應該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嗎?

如果你除了需要繳交薪俸稅外,還需要繳交利得稅及/或物業稅,你可以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一般情況下,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有機會減少你的應繳稅款。但是,亦有在個別的情況下,選擇個人入息課稅並不會減少應繳稅款。

我們很樂意因應你的情況為你提供相關的協助,如果你需要我們的協助,請隨時聯繫我們的稅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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